8月30日 第9期

1. 卷首語 求佛不如求己
撰文/愚子

深山中蔦蘿(俗名遊龍草)纏繞著一棵參天大樹向上攀爬,愈長愈茂盛。夏秋之交時開出了小巧可愛的小紅花,十分迷人,迎來了無數遊人的讚美。蔦蘿得意非凡。一天,一個木匠上山砍樹。他看了看被蔦蘿纏繞的那棵大樹說﹕「這棵樹正適合做棟樑﹗」於是,木匠拿出斧頭,砍起樹來。蔦蘿心中很害怕,想以最快的速度離開大樹,可是它平時纏繞這棵大樹太緊了,根本無法分開。最後大樹倒下了,蔦蘿也難逃滅頂之災。

這則寓言故事令我感觸頗深。依靠別人生活的人,一旦失去依靠,命運就會像蔦蘿一樣不幸。譬如說,有的父母猶如大樹,為自己的子女安排、設計好了一切﹔而他們的子女猶如蔦蘿,依賴父母親的庇護,過無憂無慮的生活。一旦走入社會,便無法獨自承受現實生活中的風風雨雨,在苦苦掙扎中迷失自我。由此可見,命運必須掌握在自己手中,美好未來必須依靠自己的努力才能獲得。

也許有人會問,既然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中,那麼皈依三寶、禮拜佛陀又有何用﹖佛教業力緣起的理論告訴我們,一個人只靠哀求佛陀確實是無法獲得美滿幸福的人生。在佛教徒心目中,佛陀僅僅是一位導師。好的老師固然是學生成績好的重要保障,但要考好的成績,學生還必須依照老師的指導認真學習才行。同理,佛陀教導人們轉化煩惱的方法。一個人只要依照佛陀教導的方法去實踐,才能把煩惱一個一個去除,獲得成功圓滿的人生。從這種意義上講,求佛不如求己。正因為如此,個人崇拜與佛教的精神是背道而馳的。

2. 佛陀不搞個人崇拜Go to Issue Menu
撰文/廣興法師 香港大學佛學研究中心助理教授

釋迦牟尼在佛教僧團中的地位可以說是最高的,用現代人的話來講,他是佛教的創始人,或者教主。但是,他本人從來也沒有把自己看成是僧團的領袖,更沒有像其他宗教一樣宣稱自己是至高無上的神祇或神的使者。在我們稱之為小乘經典的《大般涅槃經》中,佛陀告訴阿難,他自己也是僧團中的一員。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分析這個問題。

要弟子依靠自己作歸依
首先,根據《大般涅槃經》的記載,佛陀在逝世前,他的侍者阿難曾請問他,是否要選擇一位接班人,佛陀答道﹕「阿難,你們當中如果有人這樣想﹕導師就要逝世了,我們以後沒有導師了。請不要這樣想。阿難,我在成道後的四十五年當中,為你們所講的佛法與戒律,在我去世之後,就是你們的導師。」這就是後來所說的「以法為師」和「以戒為師」的由來。
因此,佛陀在臨終前既沒有指定任何接班人,也沒有什麼接法的法子。佛陀給他的弟子們留下的最後教誨是﹕「你們應當依自己而作為生死洪流中的島嶼,要依靠自己作歸依,不要依靠他人而作歸依,依佛法為島嶼,依佛法為歸依。」

由於這樣的理念,釋迦牟尼一生的生活與他的弟子一樣,非常簡樸,只有三衣一缽,再沒有其他多餘的東西了。他與所有古代印度的沙門一樣,居無定處,四處雲遊。雖然有居士給佛陀所建立的僧團贈送了精舍,如祇陀林,但是,佛陀並沒有長期定居在那裏,只是在雲遊路過時,在這些精舍中住上一兩晚。在佛陀最初成道後的幾年當中,他甚至都沒有一位固定的侍者。就這樣,佛陀在成道後的四十五年當中,四處雲遊,並為人們講解自己所證悟的真理,直到他生命的最後一刻。

要弟子親自觀察分析
其次,佛陀既不把自己看成是僧團的領導,也不把自己所講的話當成是不可推翻的聖言或唯一真理。因此,在佛陀去世後,佛教的著作愈來愈多。今天,佛教的大藏經有一百多冊。而且,佛陀在說法和制定戒律的時候,並沒有用命令的口氣說﹕「你們必須這樣做」,反而,他所用的是很平和的口氣﹕「你們應當這樣做。」佛教徒要遵守的戒律不是強制性的,而是他們自覺自願地遵循的律儀。佛陀甚至要求他的弟子們,通過觀察佛陀本人的行動,傾聽他的言談,細細分析如來,認識如來,從而建立堅定的正信,而不是盲目的迷信。《中阿含經》的《求解經》對這一問題講得很清楚。

在南傳《中部》的第四十七經,內容基本與此經相同。這部經的內容後來總結為一句話﹕「汝不應由尊敬如來故,而接受如來的教法,要像用火來檢驗金子一樣,先行分析,而後再做決定。」

因此在《異部宗輪論》中記載,說一切有部認為﹕「非如來語,皆為轉法輪,非佛一音能說一切法,世尊亦有不如義言。佛所說經非皆了義,佛自說有不了義經。」這正是《求解經》中所講的道理的一個最好的證明。一切有部對佛說有自己的認識。所以,佛陀並沒有把自己的言論當成是不可破滅真理一樣傳給他的弟子,而是要他們在親自觀察分析之後,再做決定。這樣他們才能對佛陀生起堅定的正信。

以法為師,以法而住
第三,釋迦牟尼本人也是以法為師,以法而住。在《增支部經》中佛陀講到﹕佛陀成道後不久,住在泥連禪河邊的大榕樹下,沉浸於快樂的禪思中,突然生起一念﹕「不與可尊敬可敬愛之人同住是為大苦。如果我親近一位苦行僧或梵志,尊敬禮拜他,那又將如何﹖」又想﹕「如果我以恭敬自己所覺悟之法為住,那又將如何﹖」

就在此時,大梵天王意會到佛陀的思想,馬上離開了梵天界,如同一名大力士伸展他彎曲的手臂,或彎曲其伸展的手臂一樣,一下子來到佛前,禮拜佛陀,並說道﹕「確是如此,世尊,過去諸佛皆以恭敬禮拜法為住。伏請世尊,亦以恭敬、禮拜此正法而住。」然後,大梵天王繼續說道﹕「過去、現在、未來的一切覺者,或已生,或未生,或正生,祛除眾苦,都以恭敬禮拜聖法為住。這是成佛之本。」

從這一段描述中可以看出,釋迦牟尼佛本人從他成道以來就是以法為師,以法而住。而此「正法」又是他所發現的古老的真理,是過去的聖人都共同遵守的。釋迦牟尼佛的這一思想與現代「法制」的思想是完全一致的。所以法制的思想是佛教的根本思想。

讓弟子們各自弘法度生
釋迦牟尼不僅在世時不搞個人崇拜,在入涅槃之後也不把自己放在第一位,而是以其所說之教法為主導。這主要是因為,釋迦牟尼根本就沒有要組織一個團體的想法。他唯一想法就是,如何把他所證悟的真理傳播出去,讓那些受苦的人們從痛苦中解脫出來。釋迦牟尼在世的時候是以德化人,而他的弟子們把他看成是一位可尊敬導師,當有問題的時候,他們就來請問釋迦牟尼,當問題解決了,他們又回到各自的地方,或繼續他們的雲遊生活。因此,釋牟尼佛的弟子不像孔子的弟子那樣,住在孔子的身邊,跟隨孔子學習。釋迦牟尼佛的弟子都是很獨立的。所以,當釋迦牟尼佛收了六十位弟子的時候,他讓弟子們各自去弘法度生,無意建立一個組織嚴密的團體﹕「比丘們,去吧﹗為了大眾的善益和幸福,出於對世間的慈悲,為了人天的善益和幸福,去弘法吧。此法,初善、中善、末亦善。去宣揚圓滿清淨的梵行吧。比丘們,請不要兩人同走一條道。」

釋迦牟尼不指定接班人,而是要他的弟子,依據他在四十五年當中所講的佛法與戒律去實踐和修行,就是在他去世之後,也是以法和戒為準則。換句話說,釋迦牟尼要他的弟子們以法制,而不是以人制。這樣就很大程度地減少了人為的因素,減少了鬥爭。釋迦牟尼的這一思想是很偉大的,看看世界上有多少組織、團體,乃至宗教,由於內部的爭權奪利,相互殘殺,最後組織破裂,乃至消亡。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六祖慧能。他在五祖那裏接法之後,由於惡人的追逐,不得不逃往南方,並避在獵人隊伍中隱居五年。所以六祖決定,從他以後不再傳法。由此可見,釋迦牟尼在涅槃時不指定接法人,要他的弟子們「以法為師,以戒為師」的遠見。這樣在佛教傳播的二千五百多年中,不知避免了多少次血腥的殘殺和鬥爭。

3. 禪心法語 佛即覺也‧悟無為之道Go to Issue Menu
聖一法師 口述 寶林禪寺眾弟子 恭錄

教書,教年輕人,唔識教到識。
老人家有經驗,年輕人有經歷,但經驗不夠。
唔識,一學就識,學佛最容易,阿彌陀佛,一念就識。
出家修行,水裏紅蓮。
在家修行,火裏紅蓮。
佛即覺也,你覺唔覺,一覺就皈依佛﹔法即正也,行為正當,就皈依法﹔僧即淨也,你想唔想清淨,跌落屎坑就不清淨,跑到鳳凰山就清淨,想清淨就皈依僧。
※ ※ ※ ※ ※ ※ ※
智慧從煩惱中求,煩惱不除而求智慧便成魔王。
有十分的光明便除十分的黑暗。有福能住三寶屋,煮飯煮給自己食,求不到福,煮飯煮給大眾吃,求到福,福向大眾中求。電燈放光明,照明道路給人行就有福。魔王有貪瞋癡煩惱,求福不一定要錢,念阿彌陀佛不用錢,求好多福。
※ ※ ※ ※ ※ ※ ※
念佛就要學佛。
別人罵我有煩惱,阿彌陀佛阿彌陀佛,煩惱就跑了。
念佛不用錢求到福,念佛清淨就是福,可以長壽,身體康健,臨命終可以往生西方極樂世界。
悟道就悟無為之道。
羊仔跪在那裏吃羊奶,比你們還孝順呢﹗
嬰兒出世,香風一吹,嬰兒有福就漂亮,嬰兒無福就醜陋。所以未出世的嬰孩,替他念地藏經。
減少執著,智慧就來。
兒女有兒女的福,出世帶來的。有五種兒女——來拿債、還債、怨家、善友(善知識)、發願。

(更正﹕8月2日〈全憑心地用功夫〉一文有誤,「筆尖點幹洞庭湖」,應為「筆尖蘸乾洞庭湖」﹔「即心是佛,心外是佛」應為「心外無佛」。)

4. 與佛法有緣 人法相依Go to Issue Menu
撰文/格維斯

在現實社會裏,一個法治制度是否能有效地落實與執行,有賴每一個人的努力與付出——「人人」的努力當然包括人民與為政者的努力。即使佛陀所說的「法」亦不是離開「人」(此處亦引申包括一切有情)而說,因為世上若然沒有「人」存在,談「法」又有何意義呢﹖每個人的價值都是獨特而珍貴的。佛經明確指出「人身是難得」。縱然現今世界充滿苦難,人的可貴正在於他有改變自己命運的能力。雖然客觀的惡劣環境往往令人舉步維艱,但卻正是這個處境叫我們要認真面對人生,有能力時就要把握機會去獻出自己的一分力。同樣地,當佛陀在這世間出現的時候,他亦深切的體會到他不能為眾生作因(代眾生成佛),但他卻可為眾生作緣(給眾生一個更好的客觀條件,希望他們有更大的改變機會而獲得最終的幸福快樂)。我們千萬不要忘記,佛也是由凡夫而來的。

佛陀將要離開人間前,仍如此循循善誘﹕「阿難,你們等若有人作這樣的想法﹕『導師的教言已畢,我們再沒有導師了。』情況實非如此,不應有這樣的想法,阿難,我教導你們所開示的法與戒,於我離開後,應成為你們的導師。」佛經中對「法」有這樣的描述﹕「世尊所善妙詳細宣說的法是須要經過學習及實踐去體會的,是不受時空所區限的,是歡迎每個人來試試看的,是能乘載我們達至究竟涅槃的,是智者皆能親身體證的。」

「佛法」與「法律」,兩者都為我們的社會起著一種雖是無形無相,但卻是強而有力的和諧作用。而佛法不單有其世間的部分,也有可超越世間的部分——使人有機會得到內心的究竟和諧、自在,這亦是佛陀出現這世間宣說「法」與「律」的目的——使具眼者在黑暗中得見光明。

5. 來稿選粹 談苦厄與隨緣盡分Go to Issue Menu
撰文/清緣

細讀7月26日之〈說苦道樂〉,本人認為有以下兩點值得商榷﹕
(一)陶傑先生指出《心經》度一切苦厄一句中之「苦厄」,「苦」是來自人的貪念,「厄」是外在的……。本人學佛十多年,也曾學習過《心經》。陶先生其實大可不必把苦厄作如此分析,因為《心經》度一切苦厄是泛指一切的苦難,一切苦難自然包括一切內、外等痛苦。經文用「苦厄」二字,本人可用痛苦二字,而其他人亦可用困苦、苦痛等,意思其實是一樣的。若要分別仔細些,「苦」就是痛苦,而「厄」是比較急切的痛苦。痛苦當然可分為內心的感覺(苦)及外來的災難(厄)。例如戰爭、地震、海嘯等,遇到這些非經常性的災難,自然是「厄」運了。但在《心經》中並不要這樣分析,「苦厄」可總說為「苦」一個字便足夠了。其實根據佛教,苦可分為苦苦、壞苦、行苦三種、這裏不作詳細解說,眾位可翻查佛學辭典便也明白。筆者想說的是,佛教之苦(也是人生的最苦)卻是三苦中的「行苦」,也就是無常——無常故苦,這是佛陀在原始教法中最常提及的。貪是苦,但貪也有樂,不過這樂並不長久,所以是苦。無常就是一切苦之根源。這點一定要認清楚。

(二)淨因法師在文中說到﹕「很多人也常常問我這個問題,你想要推動社會進步,你就要競爭,佛教裏又講隨緣隨分,好像有了問題。」這的確是一個常常提到的問題,但筆者想說的是,佛教並不講隨緣隨分,講的是隨緣「盡」分。大家都知道隨緣的緣是大眾的緣,比較廣闊,而隨分的分是自身的分,指的是自己的責任、能力,比較個人。隨緣隨分給人一種消極的感覺,令大眾以為佛教教人做人做事求其隨著緣隨著分便可,做得多少便多少。隨緣當然沒問題,但隨分卻給了人懈怠放逸的空間,很多人做事並沒有盡全力,只要一句已隨了分便蒙混過去,說是隨分,其實是不夠努力。隨緣「盡」分便不同了,做事除了隨緣還要盡分,單看字面已覺積極得多。隨緣固當然,但盡分更重要,做事一定要盡責盡力去做,至於能否成功,卻要隨緣。不過,因緣是很奇妙的,它是可變的,只要你盡力,有時緣也跟著會改變。總之,隨緣盡分,盡分隨緣,雖不一定成功,但卻一定問心無愧,更重要的是沒有違背佛法。

Go to Issue Menu6. 東蓮在線 www.buddhistdoor.com

梵唄班 
逢周六下午2﹕30
主持﹕妙慧法師

瑜伽及北傳靜坐班 
逢周六上午9﹕00
主持﹕黃耀光居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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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9日起逢周六下午2﹕30
主持﹕法護法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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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9日起逢周六下午2﹕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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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地點﹕香港跑馬地山光道15號
查詢﹕2572 243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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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明覺》特刊接受投稿,內容圍繞佛教與社會、人生、教育、佛教文化、藝術、歷史等範疇。
特刊編委會決定來稿刊出與否,若不刊出恕不退稿﹔編委會有權刪改來稿,不欲刪改請註明。一經刊出即致稿酬。
文章篇幅﹕長文1600-1800字,短文約600字。
作者資料﹕請附真實姓名、筆名、聯絡電話或電郵、通訊地址。宜附作者簡介以供參考。

預告﹕9月6日星期三

劉泳斯 張雪松﹕〈閒居寺院的日子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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