Ⅰ. 經文篇

棄除五蓋 nīvaraṇappahāna

67. 具足了此聖潔的戒蘊、聖潔的諸根律儀、聖潔的正念與正知及聖潔的知足之後,他前往寂靜的住處──森林、樹下、山丘、幽谷、山洞、墳場、叢林、空地、草堆。托缽回來,用過餐後,他盤腿而坐,保持身體正直,建立正念在自己面前。

68. 捨棄對世間的貪欲之後,他以無貪的心來安住,使心從貪欲中淨化出來。捨棄惡意與瞋恨之後,他以慈愛、關懷一切眾生幸福的心來安住,使心從惡意與瞋恨中淨化出來。捨棄昏沉與睡眠之後,他覺知光明、保持正念與正知地安住,使心從昏沉與睡眠中淨化出來。捨棄掉舉與追悔之後,他以舒坦、平和的心來安住,使心從掉舉與追悔中淨化出來。捨棄懷疑之後,他像已超越懷疑、對善法毫無疑惑之人那般地安住,使心從懷疑中淨化出來。

69. 大王,假使有一個人向別人借款來運用於自己的事業,並且事業成功,因此不但能清還舊債,而且剩餘的錢足以養活妻子。他會思惟此事,因而感到歡喜,心情愉快。

70. 再者,大王,假使有一個人生病、苦惱、重患,因而不能享用食物,體力衰退。過了一段時間,他從該病痊癒,能夠享用食物,並且恢復體力。他會思惟此事,因而感到歡喜,心情愉快。

71. 再者,大王,假使有一個人被囚禁在監獄。過了一段時間,他被釋放出獄,平安無險,並且財產沒有損失。他會思惟此事,因而感到歡喜,心情愉快。

72. 再者,大王,假使有一個人身為奴隸,沒有自主權,隸屬於別人,不能隨意到想去之處。過了一段時間,他被解除奴隸的身分,能夠自主,不再隸屬於別人,而是一個自由的人,能夠隨意到想去之處。他會思惟此事,因而感到歡喜,心情愉快。

73. 再者,大王,假使有一個攜帶財物的人,走在一條食物稀少、遍滿危險的荒野道路上。過了一段時間,他越過荒野,平安地到達一個安全無險的村莊。他會思惟此事,因而感到歡喜,心情愉快。

74. 同樣地,大王,當比丘見到自己內心的五蓋還未棄除時,他將之視為負債、患病、被監禁、身為奴隸、荒野的道路。

75. 然而,當他見到內心的五蓋已被棄除,他視之為還清債務、健康無病、獲釋出獄、免為奴隸、安全之地。

76. 當他見到內心的五蓋已被棄除時,內心就會生起愉快。當他內心愉快時,喜悅就會生起。當他內心充滿喜悅時,身體就會變得輕安。身體輕安之後,他就會感到快樂。由於快樂,他的心就會變得專注。

67. 具足了此聖潔的戒蘊、聖潔的諸根律儀、聖潔的正念與正知及聖潔的知足之後,他前往寂靜的住處

註:佛陀以此顯示了什麼?他顯示了獲得住在森林裡的先決條件。因為缺少這四種先決條件的人不能成功地住在森林裡,只能歸納為與動物或森林流浪人同類。住在該森林裡的眾神會想:「如此邪惡的比丘住在森林裡有什麼用?」他們將會製造可害的聲響,用手擊打他的頭,使得他逃走。他也惡名昭彰,有(如此)關於他的傳聞:「某某比丘進入森林之後做了這樣及那樣的壞事。」

然而,已經獲得這四種先決條件的人則能成就其森林生活。省察自己的戒行,他不見有任何污染或瑕疵,因而激起了喜悅。觀照喜悅的生滅,他證入聖者之界。住在該森林裡的眾神感到滿意,而且讚歎他。他美名遠播,猶如掉入水中的一滴油。

其中,「寂靜」是指空蕩,也就是安靜、無噪音。《分別論》即是針對這一點而說:「『寂靜』:即使是在近處的住所,如果沒有擠滿在家眾或比丘眾,那麼它就是寂靜。」一個住處(senàsana,直譯為「床及椅子」)是人躺臥與坐下之處;它是床及椅子的名稱。所以說:「『住處』:床是住處;椅子是住處;坐墊、枕頭、住所、斜頂屋、尖頂屋、平頂屋、天然山洞、多層華宅、圓屋、石洞、竹林、樹下及會堂也都是住處。或者,比丘會回去的任何地方就是住處。」(《分別論》)

再者,住處有四種,如下:住所、斜頂屋、尖頂屋、平頂屋及天然山洞稱為「住所住處」;床、椅子、坐墊及枕頭稱為「床椅住處」;小地毯、獸皮、草蓆及葉蓆稱為「蓆子住處」;「或者,比丘會回去的任何地方」稱為「生活空間住處」。這一切都包括在「住處」這一詞之內。
然而,佛陀在此指出的是適合像鳥一樣四海為家的比丘的住所。所以他說:「他前往寂靜的住處。」其中,「森林」對於比丘尼來說是作為村莊界標的柱子以外的地方,但對於在此所提到的比丘,他的森林住處必需最少離開村莊五百弓遠才適合。其特徵在《清淨道論》的「頭陀支論」中有解釋。

「樹下」是任何寂靜處的陰涼樹下。「山丘」是石頭山丘。在石池裡洗澡及喝水之後,若人坐在陰涼的樹下,涼風陣陣地輕拂在身上,四處可見,心就會變得專注。

「幽谷」是被水分隔的山區;有人說那是河水奔騰怒吼之處。因為該處的沙好像銀箔,頭上方的樹林好像鑲嵌著寶石的華蓋,水流則好像一堆的珠寶。進入這樣的幽谷、喝了水、清涼肢體、堆積一個沙堆、以糞掃衣準備好座位之後,若人坐下來實行沙門的任務,心就會變得專注。

「山洞」是兩座山之間的大隙縫,或是在單一座山裡、像隧道般的大隙縫。「墳場」的特徵在《清淨道論》中有解釋。「叢林」是村莊郊外之外、沒人到訪、沒人耕種的地方。所以說:「『叢林』:這是偏僻住處的名稱。」「空地」:沒有蓋的地方。想要住的人可以搭帳篷住在這裡。「草堆」:一堆的稻草。從一大堆的稻草拿取了一堆稻草之後,他們搭建了一個好像山洞一般的住所。他們也把稻草丟在草叢、矮樹叢等之上,然後坐在它的下面,實行沙門的任務。

他盤腿而坐,保持身體正直,建立正念在自己面前

註:「他盤腿」:他交叉雙腳,使得雙腿完全固定。「他保持身體正直」:他保持上半身正直,十八節脊椎骨節節平正地相接。對於這麼坐的人,皮膚、肌肉與腱不會向前彎,所以因為它們向前彎而生起的陣痛就不會產生。由於那些(痛苦的)感受沒有產生,心變得專注,禪修業處也不會退失,反之達到成長、成就與成熟。

「建立正念在自己面前」:他運用正念於自己的禪修業處;或者他安立正念於嘴巴那一帶。所以《分別論》說:「此念被建立、妥善地建立在鼻尖或口相。」

新疏:「口相」(mukhanimitta)是上唇的中部(人中),空氣出入鼻孔時磨擦之處。

68. 捨棄對世間的貪欲之後……

註:在此,五取蘊是世間(loka),因為它毀壞(lujjana)與分解(palujjana)。所以在此其意是:捨棄對五取蘊的貪欲、鎮伏貪欲之後。

「他以無貪的心來安住」:以透過鎮伏貪欲而無貪之心,並非好像眼識〔自然地無貪〕。

「他使心從貪欲中淨化出來」:他使心從貪欲中解脫出來;他捨棄貪欲且不再執取它地行事。

新疏:淨化(心)是指當下釋放它,而且未來不再拾起它地行事。就好像其心透過遍作修習淨化而無貪一般,同樣地,它也變得無瞋恨、無昏沉睡眠、無掉舉追悔、無懷疑。

註:「惡意」:心因它而患了病,猶如惡臭的粥捨棄了本質。「瞋恨」:人(因它)變得畸形而被污染,或者該人污染及毀壞其他人。此二詞(惡意與瞋恨)是怒氣的名稱。「昏沉」是心的疾病,「睡眠」則是心所的疾病;它們合稱為「昏沉與睡眠」。「覺知光明」:他具備清淨無蓋之想,無論白晝或黑夜都能覺知之前所見過的光明。「正念與正知」:他具備正念與智慧;提及這兩者是因為它們皆有助於覺知光明。他已經「超越懷疑」是說他已經跨越及超出了懷疑地過活。他「對善法毫無疑惑」,因為關於無可責備之法,他沒有懷疑:「這些是善的嗎?這些怎麼是善的呢?」這是簡短的解釋。關於這五蓋必須說的──詞源分析、相等等──這一切都已經在《清淨道論》裡說了。

74. 當比丘見到自己內心的五蓋還未棄除時,他將之視為負債、患病、被監禁、身為奴隸、荒野的道路

註:在此,世尊指出未棄除的貪欲蓋就像是負債,其餘諸蓋則像是患病等等。其類似性如下。

對於向別人貸款之後把它揮霍掉的人,當他們(債主)叫他還債,對他粗言惡語,綁他及打他時,他都無法保衛自己,必須忍受這一切,而其債務即是他必須忍受它們的原因。同樣地,若人對他人生起了欲念,以〔那人〕為貪相應心的目標,當那人對他粗言惡語,綁他及打他時,他都必須忍受這一切,而其貪欲即是他必須忍受他們的原因。其中一個例子即是被一家之主〔她們的家公家婆〕打的女人〔,而她們的貪欲即是她們必須忍受它的原因〕。如是,當視貪欲為債務。

對於患了膽汁病的人,如果給他蜜糖或糖等東西,他會由於自己的膽汁病而不能品嚐它們的美味。他會以為它們是苦的,而把它們吐出來。同樣地,對於充滿瞋恨之人,即使他那慈悲的戒師或導師只是輕微地訓誡他,他也無法接受訓誡。他會排斥它,說道:「你太過壓迫我了!」然後離去〔,不是四處遊蕩,就是還俗〕。就好像患上膽汁病的人不能品嚐蜜糖或糖的美味一般,受到瞋恨征服的人無法品嚐佛陀教法之味,即禪那之樂等等。如是,當視瞋恨為疾病。

在節日時被關在監牢裡的人不能見到慶典的初、中、後。如果他於隔天被釋放出牢後聽到「啊,昨天的慶典多麼快樂!啊,有這麼美妙的舞蹈及歌曲!」時,他無法回答。為什麼呢?因為他自己並沒有享受到該慶典。同樣地,對於被昏沉與睡眠征服的比丘,當佛法開示正以各種方式進行著時,他無法明白它的初、中、後。於開示結束之後,當他聽到別人稱讚「啊,多麼好的佛法開示!有這麼好的辯論及譬喻!」時,他無法回答。為什麼呢?因為他受到昏沉與睡眠征服,而無法從該佛法開示獲益。如是,當視昏沉與睡眠為受囚於監牢之內。

對於一個奴隸,即使在節日慶典時玩樂,也可能被告知:「有某件緊急的任務要你去做。趕快去辦!如果你不去,我將斬掉你的雙手、雙腳、雙耳或鼻子!」因此他必須趕快去辦(那件事),不能享受慶典的初、中、後。為什麼呢?因為他必須服從他人。同樣地,當不精通戒律的人,為了隱居而去到森林裡時,他可能會犯了某個小罪,甚至會以為不受允許的肉為允許的。在那時候,他必須捨棄隱居。為什麼呢?因為他已被掉舉與追悔征服。如是,當視掉舉與追悔為作為奴隸。

有個人走在一條荒涼的道路上,知道那是盜賊打劫殺人的好機會,因此,甚至聽到樹枝搖動的聲音或鳥叫聲也都使他感到恐慌害怕,心想:「盜賊來了!」向前走〔了一小段〕,他就〔因為憂慮與害怕而〕停下來及轉回頭〔,心想:「誰知道走在這樣的荒野會發生什麼事情?」〕。他停下來的地方多過他走的地方。他幾經辛苦地才到達安全之地,或者根本就到不了。同樣地,若人對八件事起疑,他將會繼續懷疑:「導師是否真的是佛陀?」而無法解決(自己的疑心),也無法充滿信心地接受他。由於做不到這一點,他不能達到聖道及聖果。因此,就好像走在荒涼道路上的旅人,由於懷疑是否有盜賊,而不斷地感到猶豫不決、驚慌及缺乏信心,為自己製造了達到安全處的障礙,同樣地,由於懷疑導師是否真的是佛陀,而不斷地感到猶豫不決、驚慌及缺乏信心,為自己製造了達到聖者之境的障礙。如是,當視懷疑為荒涼的道路。

新疏:(上述的)八件事記載於《分別論》之中:「其中,什麼是懷疑?有人懷疑且不信導師、佛法、僧團、(三)學、過去世、未來世、過去與未來世、緣起。」

75. 然而,當他見到內心的五蓋已被棄除,他視之為還清債務、健康無病、獲釋出獄、免為奴隸、安全之地。

註:在此,世尊指出棄除貪欲蓋就像是還清債務,棄除其餘諸蓋則像是健康無病等等。其類似性如下。

有人貸款做生意而有成就。他想:「債務是障礙的根源。」因此,他還清貸款及利息,然後把貸款單撕掉。從那一刻起,沒有人會再派使者或送信給他(提醒他的債務)。當見到(以前的)債主時,他可隨心所欲從座位起身或坐著不動。為什麼呢?因為他不再受他們牽制,不需再依靠他們。同樣地,比丘想:「貪欲是障礙的根源。」因此,他培育六種法及去除貪欲蓋。當如此去除貪欲之後,他不再對外在事物執著或貪染,就好像還清債務之人在見到(以前的)債主時都不會感到害怕或驚慌,同樣地,該比丘對外在的對象沒有執著或束縛。即使他見到天界的顏色,也不會有煩惱干擾他。因此,世尊說去除了貪欲就好像是還清了債務。

新疏:(為了去除貪欲蓋而)應當培育的六種法是:學習不淨相(那就是身體的可厭本質);致力於修行不淨觀;守護根門;飲食適量;親近善知識;適當的言論。

註:患上膽汁病的人以藥控制該病。從那一刻起,他得以享受蜜糖或糖等東西的美味。同樣地,比丘想:「瞋恨是危難的主要原因。」因此,他培育六種法及去除瞋恨蓋。當如此去除瞋恨之後,他會恭敬地接受關於行為等的戒條,依照它們訓練自己及喜歡它們,就好像已從膽汁病復原的人一般,能夠食用蜜糖或糖等東西,享受它們的美味。因此,世尊說去除了瞋恨就好像是健康良好。

新疏:(為了去除瞋恨蓋而)應當培育的六種法是:學習慈愛相;致力於修行慈愛禪;思惟自己所造之業是自己的財產;數數如理思惟;親近善知識;適當的言論。

註:有人在節日時被關在監牢裡。(出牢後)在以後的節日裡,他想:「由於自己疏忽,以前我被關在監牢裡,而沒得享受慶典。現在我應當謹慎。」所以他變得謹慎,以致他的敵人沒有機會(使他再被關在監牢裡)。在享受慶典之後,他愉快地歡呼:「啊,多麼愉快的慶典!啊,多麼愉快的慶典!」同樣地,比丘想:「昏沉與睡眠是危難的主要原因。」因此,他培育六種法及去除昏沉與睡眠蓋。當如此去除昏沉與睡眠之後,他得以享受法慶的初、中、後,而證悟阿羅漢果及四無礙解智(pañisambhidà¤àõa),就好像從監牢中被釋放出來的人,甚至能夠享受慶典的初、中、後長達一星期。因此,世尊說去除了昏沉與睡眠就好像是被釋放出牢。

新疏:(為了去除昏沉睡眠蓋而)應當培育的六種法是:知道飲食過量是(導致昏沉與睡眠的)因素;轉換身體姿勢;作光明想;住在露天下;親近善知識;適當的言論。

註:通過朋友的協助,奴隸付錢給其主人,而獲得了自由身。從那一刻開始,他可以隨心所欲地做任何事。同樣地,比丘想:「掉舉與追悔是危難的主要原因。」因此,他培育六種法及去除掉舉與追悔蓋。當如此去除掉舉與追悔之後,他得以愉快地修行出離,而掉舉與追悔再也不能強硬地阻止他這麼做,就好像自由人可以隨心所欲地做任何事,而沒有人能夠強硬地阻止他這麼做。因此,世尊說去除了掉舉與追悔就好像是脫離奴隸的身份。

新疏:六種法是:多學;發問;精通戒律;與上座比丘相處;親近善知識;適當的言論。

註:在帶了自己的財物之後,強壯的人在眾隨從的陪伴之下,全面武力裝備地越過荒涼之地。眾盜賊甚至在很遠之處見到他們時即已逃走。在順利地跨越荒野,而到達安全之地時,他將會充滿喜悅。同樣地,比丘想:「疑是危難的主要原因。」因此,他培育六種法及去除疑蓋。當如此去除疑之後,他越渡了惡行之荒野,而到達至上的安全處,即不死的涅槃,就好像強壯的人在眾隨從的陪伴、全面武力裝備之下,感到無畏,視眾盜賊如草,順利地越過荒野,而到達安全之地。因此,世尊說去除了疑就好像是安全之地。

新疏:六種法是:多學;發問;精通戒律;勝解;親近善知識;適當的言論。

76. 當他見到內心的五蓋已被棄除時,內心就會生起愉快……

註:「生起愉快」:生起愉快的素質(tuññhàkàra)。「當他內心愉快時,喜悅就會生起」:對於愉快的人,喜悅就會生起,震動了他的全身。

「當他內心充滿喜悅時,身體就會變得輕安」:對於心與喜悅相應的人,他的名身變得輕安;它變得不受干擾。「會感到快樂」:他體驗身心的快樂。「他的心變得專注」:對於體驗這種出離樂的人,(他的)心透過近行及安止的方式而變得專注。

新疏:「愉快的素質」:透過這一點,論師顯示了未成熟的喜悅。由於還未成熟,在愉快階段的(喜悅)就只是愉快的素質而已。

「對於愉快的人」:註疏說:「對於透過達到繼起階段的喜悅而感到愉快的人。」在這種情況裡,「愉快」一詞可以理解為「繼起喜」(okkantikà pãti)。「喜悅就會生起,震動了他的全身」:註疏解釋這一句的含意,說道擁有遍滿的特徵之喜悅生起,透過它本身的遍滿性及透過產生殊勝的色法而震動了全身。在這種情況裡,「喜悅」一詞可以理解為「遍滿喜」(pharaõà pãti)。在此,身體的震動是產生喜悅之流,喜悅遍滿了全身。

「名身」(nàmakàya):在此,這是指整堆的非色法,而不是指「身輕快性」(kàyalahutà)等詞所指(不包括識蘊在內)的受、想、行三名蘊,也不是指「身處」(kàyàyatana)等詞所指的色身。輕安是指兩種輕安(識的輕安及其他三名蘊的輕安)。「不受干擾」:不受煩惱干擾;這是指已經棄除掉舉等煩惱的干擾。」

「他體驗身心的快樂」:透過上述的遍作修習,他體驗心的快樂,並且由於他的身體被該(心的快樂)所產生的殊勝色法遍滿了,他也體驗身體的快樂。

這種「出離樂」(nekkhammasukha):近行定之樂稱為出離是因為它已經脫離了煩惱與諸蓋,安止定之樂稱為出離則是因為它屬於初禪。由於定力以這兩種方式產生,所以說:「透過近行及安止的方式。」

在此,這是它的要旨。從去除貪欲至身輕安者體驗樂的階段是禪修的遍作修習(預作修習),而不是安止。但「體驗樂者的心變得專注」則包括遍作定及安止定兩者,因為樂是安止的原因,也是近行修習的原因,也因為初禪等安止是通過因果關係而達到的。或者,跟遍作樂一樣,安止樂也是安止定的原因;如是,護法論師接受安止樂為安止定的其中一個原因。

初禪

77. 他遠離感官欲樂,遠離不善法,進入並安住於有尋有伺、充滿由遠離而生起之喜樂的初禪。他以由遠離而生的喜樂灌注、滲透、浸泡、充滿他的全身,因此他的身體沒有任何部份不被此喜樂所充滿。

78. 大王,假設有一個善巧的侍浴者或他的學徒,將肥皂粉倒入金屬盆中,灑上水而將它揉捏成粉球,使得此肥皂粉球內外都被水分所滲透、包含、充滿,但還不至於有水滴下來的程度。同樣地,大王,他以由遠離而生的喜樂灌注、滲透、浸泡、充滿比丘的全身,因此他的身體沒有任何部份不被此喜樂所充滿。大王,這是比前面那些更殊勝與崇高的可見之沙門果。

第二禪

79. 再者,大王,止息尋與伺之後,比丘進入並安住於伴隨著自信與定心、無尋無伺、充滿由定而生起之喜樂的第二禪。由定而生的喜樂灌注、滲透、浸泡、充滿他的全身,因此他的身體沒有任何部份不被此喜樂所充滿。

80. 大王,假設有一個湖水由底部湧上來的深湖。既沒有從東、西、南、北各方向而來的水流入此湖,也沒有時而降下的雨水注滿此湖,但是從湖底湧上來的一道冷水灌注、滲透、浸泡、充滿了這整個湖,因此這整個湖沒有任何部份不被冷水所充滿。同樣地,大王,由定而生的喜樂灌注、滲透、浸泡、充滿比丘的全身,因此他的身體沒有任何部份不被此喜樂所充滿。大王,這也是比前面那些更殊勝與崇高的可見之沙門果。

第三禪

81. 再者,大王,喜消退之後,比丘安住於平靜、正念與正知,並且他的身體感受到快樂。於是他進入並安住於聖者們所宣示:『他以平靜與正念快樂地安住。』的第三禪。此無喜之樂灌注、滲透、浸泡、充滿他的全身,因此他的身體沒有任何部份不被此樂所充滿。

82. 大王,假設在一個蓮花池中,有生於水中、長於水中、從未長出水外、就在水中繁茂的青色、白色、或紅色蓮花,冷水灌注、滲透、浸泡、充滿它們,從頂部到根部,因此那些蓮花沒有任何部份不被冷水所充滿。同樣地,大王,無喜之樂灌注、滲透、浸泡、充滿比丘的全身,因此他的身體沒有任何部份不被此樂所充滿。大王,這也是比前面那些更殊勝與崇高的可見之沙門果。

第四禪

83. 再者,大王,由於捨棄了樂與苦,以及先前
喜與憂的消逝,比丘進入並安住於無苦無樂、具有因捨心而完全淨化之正念的第四禪。他以清淨、光明的心遍佈全身地坐著,因此他的身體沒有任何部份不被清淨、光明的心所遍佈。

84. 大王,假設有人以白布從頭到腳覆蓋自己地坐著,使得他的身體沒有任何部份不被白布所遍佈。同樣地,大王,比丘以清淨、光明的心遍佈全身地坐著,因此他的身體沒有任何部份不被清淨、光明的心所遍佈。大王,這也是比前面那些更殊勝與崇高的可見之沙門果。

禪那

77. 他遠離感官欲樂,遠離不善法,進入並安住於……初禪

註:提及這一點是為了顯示當心因近行定而變得專注時的更高層次成就,也為了顯示當心因安止定而變得專注時的定力分界。

新疏:上一節經文的尾端提到「由於快樂,他的心變得專注。」這指出透過近行及安止兩種方式令心專注。在這種情況裡,可能會有這樣的問題:「始於『他遠離感官欲樂』等的教法有什麼目的?」論師給予上述的話作為回答。

「為了顯示更高層次的成就」:那就是為了顯示將會證得的成就:高過近行定的初禪等等;高過初禪的第二禪等等。因為初禪等這些成就必須透過先成就近行定才能達到,沒有近行定的話就不能達到,而且順序地發生的愉快等各種原因也是成就第二禪的必備條件。

「為了顯示定力的分界」:這是有關以概括性的詞語「由於快樂,他的心變得專注」來形容的安止定──為了顯示把它歸納為第二禪等等及第一種神通等的分析。

他以由遠離而生的喜樂灌注、滲透、浸泡、充滿他的全身

註:「他灌注」:他滋潤;他把喜樂擴展至每一處。「滲透」:他塗滿一切處。「浸泡」:猶如把風箱注滿空氣一般,他(把身體給)注滿了。「充滿」:他遍滿一切處。「他的全身」:由四界組成的色身。

「他的身體沒有任何部份」:這比丘身體的每一部份,在業生色流產生的地方,沒有任何部份,甚至是皮膚、肌肉或血液的一小部份,是不被初禪之喜所充滿的。

對於第二禪的譬喻,色身好比是湖,第二禪之樂則好比是湖水。
新疏:對於第三禪的譬喻,色身好比是蓮花,第三禪之樂則好比是湖水。
註:對於第四禪的譬喻,提及白布是為了顯示充滿熱能。因為骯髒的布不充滿熱能,剛洗乾淨的布則充滿強烈的熱能。在這譬喻裡,色身好比是布,第四禪之樂好比是充滿熱能。因此,就好像一個剛洗好澡的男人,以一塊乾淨的布從頭蓋滿全身地坐著,其身體的熱能擴散至整塊布,沒有任何一部份的布是不被熱能所充滿的。同樣地,該比丘的色身沒有任何部份是不被第四禪之樂所充滿的。應當如此理解在此的含義。

新疏:問:在提到「其色身沒有任何部份是不被白布所充滿的」時,聖典是說身體被白布充滿,而不是說該布被熱能充滿,不是嗎?

答:預期著這個問題,論師說「在這譬喻裡」等等。意思是應當依(論師的)解釋來理解其含義,因為色身好比是布,第四禪之樂好比是充滿熱能。透過這一點,他顯示提及身體時應當理解它好比覆蓋著它的布塊,而提及該塊布時,應當理解它是指因為該布而充滿熱能;(否則)該譬喻就跟所要比照的對象沒有關連,而且身體是不可能被白布充滿的。

所舉出的這一個譬喻擁有「必須分析的含義」(neyyatthato),因為世尊的教法是多樣化的。應當把禪修者的色身視為相當於布塊,因為它將會被第四禪之樂充滿,就好比是被熱能充滿一樣。第四禪之樂好比充滿熱能,因為它充滿了禪修者好比布塊的色身。(在這個譬喻裡)該男人的身體就好比第四禪本身,因為禪那是樂的基礎,就好像(該男人的身體)是充滿熱能(的基礎)。於是論師說「因此」等等。因為這指出前文的正確性。在此,聖典裡說到「以清淨、光明的心」,世尊所提及的心是指第四禪之樂。為了顯示這一點,註釋提及第四禪之樂兩次。

問:但是在第四禪裡並沒有樂,只有舒適相(sàtalakkhaõa),不是嗎?

答:是的。然而,在此捨本身由於其寂靜性而被稱為「樂」。因此,《迷惑冰消》裡說:「由於其寂靜性,捨被稱為樂。」

註:對於四種禪那的次第解釋與修行方法,在《清淨道論》裡有記載。所以在此並不詳細地解釋它們。

不要以為這一個階段只是指出證得色禪者,而沒有針對證得無色禪者而言。因為沒有透過十四種御心法掌握八定是不可能證得任何神通的。在聖典裡只提及色禪,但是也應該解釋無色禪。

新疏:這麼說是因為八定是證得神通不可或缺的條件。十四種御心法是:一、順遍;二、逆遍;三、順逆遍;四、順禪;五、逆禪;六、順逆禪;七、跳禪;八、跳遍;九、跳禪與遍;十、超支;十一、超所緣;十二、超支與所緣;十三、支的確定;十四、所緣的確定。這些已經在《清淨道論》(第12章.第3-7節)裡解釋了。

即使已經掌握了各種禪那的五自在,即轉向等等(見《清淨道論》第4章.第131節),十四種御心法還是修證神通的主要條件。只是掌握了色禪,而沒有掌握無色禪是不能夠成功地證得(神通)的。因此無色禪是證得神通不可或缺的條件。

問:如果無色禪應該被包括在經文中,為什麼世尊省略了它們不說?
答:因為色界的第四禪是一切神通的特別基礎。因為即使(無色禪)是證得各種神通不可或缺的條件,後者以色界的第四禪為它們的特別基礎。因此,為了顯示第四禪是它們的基礎,所開示的教法停於該處(第四禪)。但這並不是說無色禪是不必要的。因此論師說:「但是也應該解釋無色禪。」

資源

課誦

連結

下載

賀卡

東蓮覺苑佛門網站小組製作 ©2006-2008 | Disclaimer 自2006年10月1日瀏覽次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