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講 妒忌與隨喜


  1. 何謂妒忌

    通常在下面所說的幾種情況下,心有不甘,不能忍耐,起嗔怒和損害對方的心,就是妒忌。

    (一) 是己所有而被人分佔,如感情之鬥爭,商業之侵奪。

    (二) 應是己得而被人橫奪

    (三) 應平均分而別人多得以上是與自己有關的因失去或得不夠多而忿怒

    (四) 見人倖運而自慚福薄

    (五) 見人成功而自感失落

    (六) 見人享樂而自覺辛勞這三項都無自他競爭成份,祇由羨慕變為不喜樂的憎恨。

  2. 妒忌之原因

    妒忌是不安的情緒,是惡的根源,為何很多人都擺脫不了這種意念? 原因是自我觀念太強,致有幾方面的錯誤。

    (一) 我痴,既有自我概念,更加以不明因果因緣之理,凡是我所希望的,強求必得,須知世事之得與成,要有前因又配合現在的緣才可以如意。若超份際的要求,沒有前因和助緣,失望當然是意料中事。又或不識自我檢討,反省失敗的原因,徒然歸咎別人的侵佔,是沒有用的。其寔各有各自的耕耘,當然各有各自的收穫。無論人與人之間的感情也好,商業競爭也好,人人都有選擇競爭的權利,得失就視乎各人的努力和因緣。若祇從自我利益方面去計度,不作客觀性的思惟,於是產生妒忌。

    (二) 我貪,由於討好自我,順應我的貪求,自己擁有的,不欲與別人分享。也不願看見別人得的比我多。為了自我而與別人常作比較,不想別人比我幸運或成功。凡比我優越的,都認為對我有不良影響,想辦法破壞。為我而貪則多求無厭,永不能滿足,常覺有不及別人的情況,而不斷生起妒忌心。

    (三) 我慢,在我與他比較之下,重我輕他,是自己的一定要比別人強,比別人勝。 於財、色、名、食、住各方面都要求比別人好。事寔上,各人的福德因緣修積不同,福報自然有分別。由傲慢故,不能忍受別人的福樂,不肯接受自己不如人,故引起妒忌。

    (四) 嗔恚,當有我痴,我貪,我慢的心, 對人,對事,對環境都加以比較,希望自己或自己所有都至好至上。事寔上,世事無可能十全十美,相形之下,若有不如人的,則心有不甘,遷怒於人,雖有時礙於環境不便發作,仍懷恨於心,飽受妒忌的煎熬。

  3. 妒忌的表現

    妒忌不僅內心不安,逞之於行為時則會做成大惡。因為妒火中燒難以控制,有如下表現。

    (一) 殺害,人若對某人有妒忌心起,即有不共戴天之仇,誓要使其消失,或傷害至其殘廢,手段非常殘忍。例如漢高祖之呂后,妒忌戚夫人,俟漢高祖死後,斬其手足,去其眼,聾其耳,飲以啞藥,困於廁中,稱為人瘃。
    釋提垣因問經云:
    「釋提垣因問佛: 諸天世人阿修羅及餘眾生,與何結相應,乃至怨仇刀杖相向?佛言: 怨結之生皆由貪嫉。釋問: 貪嫉之生由何而起? 佛言: 貪嫉之生皆由愛憎。釋問: 愛憎之生何由而起? 佛言: 愛憎之生皆由於欲。無欲則無愛憎,無愛憎則無貪嫉,無貪嫉則一切眾生不相傷害。」

    (二) 盜奪,明劫搶掠固然是盜,暗計侵損亦屬於奪,妒忌別人富有,設法算其家財。不耐別人之豪華車而暗中破壞,妒忌別人名位而加以造謠誹謗,商業間諜,國際間諜,都是破壞別人的成就而想佔有或取代。

    (三) 淫亂,是胡作妄為,人因妒忌惑亂其心,不禁儀態失常,舉止無禮,情狂意亂,不顧情理。不怕貽醜於眾人之前,即使犯罪亦所不惜。

    (四) 妄語,妒忌心起,在言語方面失卻控制,蠻不講理,冷誚熱諷,粗言惡語,甚至破口大罵,作出粗劣表現,唇如鎗,舌如劍,惟恐不夠尖銳去傷害對方。

  4. 妒忌之惡果

    (一) 現世不安,心懷妒忌,如刺在心,量狹難容,常感苦惱。許多時在言語行為上,作出對人傷害,令人反感,積怨。故難望有好眷屬,好朋友,在團體中亦不會有好的人際關係,將會孤獨無助,無溫暖樂趣。若狂妄而觸犯法紀,將會終身受苦。妒火擾人,甚至在睡夢中也不能安寧。

    (二) 未來不樂,由貪妒心,引起嗔恚,心懷狠毒,常怨惱人,臨命終時,不得安息 死後,由此心態感引,投生惡趣,受毒蛇惡獸之身,有攻擊性,遇人則害,甚至入於地獄,無有出期。 妒忌之情緒,煽動人作惡,後果如是可怕。應設法控制,改變心態,選擇另一種情緒來取代。參想因果之理,不要怪怨他人,觀察世事無常,及時修福,化解仇恨,多結善緣。善於選擇情緒的話,最好學普賢菩薩十大願中之隨喜。

  5. 何謂隨喜

    隨喜與妒忌是相反的,妒忌是憎惡別人開心和有喜樂事。隨喜是喜見別人歡喜,隨著別人喜樂而喜樂。隨喜有四特點

    (一) 令人喜樂。心想著要別人歡喜,所以說話和做事都為別人著想,不會作出傷害別人感情的事。甚至遇上別人的惡言惡行,加以諒解,不以為忤。不僅無報復心,更認為此乃磨練自己身心的助緣。

    (二) 人喜己樂。與別人有感同身受的同情心。見別人有喜事,無論是否對我有益。皆與人同樂,無妒忌心。不喜見別人憂苦,設法令人離苦得樂。因見別人之苦猶同己苦之故。

    (三) 喜見善舉。凡善舉皆有利於人, 故任何人作善舉,應鼓勵,讚嘆。若自作,若教他作,或見別人作而隨喜,所以參與,支持,令成功,可得善果。

    (四) 贊助布施。布施是惠施於人的善業。若有大善業非一人之力所能成辦的,應提倡襄助,勸募來互成其事。如建大寺,雖贊助一磚一瓦,亦有份成就。如一杯之水留在家中,遲早會乾涸。若以之傾入大海,海水一日未乾,汝之水亦在此海裡,不乾不涸,故與別人一同合作,以隨順心歡喜心成辦功德,可建永久大業。

  6. 隨喜之心態

    隨喜功德,不生妒忌,并不容易,要依佛教修持四無量心,令心量廣大。

    (一) 慈無量,慈是有愛護眾生之心。慈能遠離我他偏見。慈能見眾生之勝德不見其過失。慈能令自他心身語樂。慈能令眾生不執刀杖。慈能導眾生趣向解脫。 慈能滅種種嗔恚,慈能為大乘修行人之前導,慈能令法喜充滿, 慈猶如妙香塗身,衣服莊嚴,能吸引眾生為作依怙。菩薩的慈并不同世人的愛,無計較親疏恩怨,亦不計較還報,但以平等心令得利樂。

    (二) 悲無量,悲是有憐愍眾生之心。觀察眾生晝夜無間起顛倒想,觀眾生為貪嗔痴所惱亂,應作不作,應戒不戒。又觀眾生為愛慾所縛,作殺盜婬妄種種惡行,起憐愍心,設法令離諂曲,誑詐,憍慢種種惡知見。悲由淨心及智慧發起,捨自受用而令眾生解脫出離。

    (三) 喜無量,喜是教導眾生無厭惡心,常懷喜悅,但遠離世間欲樂之染著。
    於佛起愛樂, 如自身,心常忻悅
    於正法起愛樂,如命根,多聞無厭
    於師起愛樂, 如父母,依教奉行
    於眾生起愛樂,如子女,訶護教育

    (四) 捨無量,捨是不為自身有所希求。所有功德不加計較執著。不因眼對色,不因意對法,有所順益或有所違損而生喜與嗔。有恩無恩平等賜予方便。經云: 無諍名捨,無自私名捨,不害他名捨,忍受無怨名捨。 若能具足慈悲喜捨四無量心,心量廣大,不祇破除妒忌,隨一切善行,更能修習六波羅密成究竟覺。

  7. 隨喜之功德

    (一) 現世心常安樂。若能懷慈愛心,隨眾生之喜悅修善而喜悅。以眾生得受法樂而樂,雖不求利養而為一切人所敬重。不樂名位而為四海之人所皈敬。心無窐礙,無有恐怖。

    (二) 未來福慧增長。能隨喜一切眾生之樂,以眾生之樂為樂,成辦一切功德善業,廣結善緣,福田多種,自然福慧雙增。


見妒忌之過惡,應速疾捨離;
知隨喜之功德,當精勤修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