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教不是徒重崇拜儀式的宗教,主要是一種德化教育。

信教者,注重內心修養,糾正負面思想,態度慈愛柔和。

愛教者,重視存在價值,保持內部和諧,團結發揮德望。

傳教者,不重權威勢力,不斷為教衛道,但令仰德知遵。

佛在世的時候,咐囑勸導愛教傳教者要謹守四項原則:

(一)  捨除自私偏見。人類在不同環境中,品性有別,由於教育程度不同,對人、對事的觀點各異。傳教者不要一時堅持自以為是的主觀,遽然排除異己。一定要有求同存異的量度,冀收潛移默化之功。

(二)  旨在利益群眾。要尊重別人生存的權益,保障別人資生之具,接受別人的文化習俗。切不可動用武力,影響別人生命財產。有入鄉隨俗的圓融,與主流社會和洽。試看佛教傳教者來自印度,兩地風俗習慣截然不同,但傳教者一方面翻譯佛經宣傳,而儀式上之上殿禮拜、燒香、唱頌、服式、齋戒、祭祖等都隨順中國傳統。為要達到法音深入民間,即可發展利益群生的作用。

(三)  切勿互相攻訐。古語云:「若要佛教興,除非僧讚僧。」這僧字不單指出家徒眾,包括所有佛教徒。凡是佛教徒應當互相尊重,和諧相敬。若互相作負面攻擊,對人對教都沒有好處,自暴其短,祇有貽笑於人。例如最近有競選者,原先已得民望,勝券在握,但因過分著重攻訐對方,忽略表達有建設性之發展大計,結果因大失民望而落敗。可知惡口并非致勝之道,佛教常教人要慎言,說令人敬愛的話。

(四)  襄助同行善事。凡事要眾緣助成,團結就是力量。不管是誰發動,或歸功於何人,祇要是佛教利益大眾的事,就責無旁貸去玉成。要知做事之時,十人成之嫌不足,一人敗之則有餘,切勿心存嫉妒而破壞,有損佛教功能。

具備四種原則,即可發揚愛教精神。以此愛教精神,可推而用之於愛國。

佛教地藏十輪經謂英明神武的轉輪聖王,有十種王輪是致勝之道,其中第九輪是王能自知因果而自修,亦勸民修。可知佛教之愛教傳教者,依四原則傳佈佛教,足以表達愛國及福利人民。

任何一國的人民都有愛國而希求庇護的歸屬心理。但亦各有各不同的訴求。若訴求有自由表達的機會,下情可以上達,即希望有所改善,斷不會自己搬石頭打自己的腳,有製造動亂影響民生的愚昧行為。

任何當政者,為己為人,都期望屬下地區繁榮安定,在可能範圍內,都會從善如流,不願引起反動,民怨沸騰。

可惜人們的訴求有多樣化的不同,無論何人從政,舊瓶新釀也好,新瓶舊釀也好,都不能倉率間做到盡如人意。祇要有誠意接受,有改進,不怕步伐慢,祇怕站著不動,故我依然。

佛教徒明白因緣果報造就環境際遇的道理,有忍耐負重的毅力,有諒解別人困難的大心,會緊守四個原則來面對現寔:

1.   和平相處,求生活安定。
2.   和氣生財,求繁榮富裕。
3.   和諧團結,求國壯民強。
4.   和衷共濟,求國譽日隆。

真正愛教的佛教徒,一定是真正的愛國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