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生存在世界上一定有機會和別人接觸,人的身體器官生來就方便與外界溝通的。每當與人交往的時候,總希望受到別人的喜歡,愛護和尊敬,而不希望犯人憎和討人厭。雖然受寵與被憎,一部份是先天的,由過去結下的緣是善是惡所引致,然而大部份是後天自己的行為所做成,并可改變別人的觀感。古語有云﹕「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。」同樣可以說「人必自愛然後人愛之」。所以想自愛而不想自侮,先不要令人對自己有不好印象,即是自律不作惡。最好是依佛教的五種制約來戒惡。

(一) 要尊重一切有生命者生存的權利。凡有生命者都想盡辦法來愛護自己的生命。人不要殘忍去殺生,或恃強凌弱地去加以迫害。即使是自然界有生機而無傷害性的品物,都不適宜無緣無故地惡意地破壞,這是護生。

(二) 要尊重別人的權益。物各有主,凡別人擁有的土地主權、民族權、人的自由權、財產權、職位權、知識版權、專利發明權、服務所得權等,苟非自己所應有,不可以明搶掠奪或陰謀詐取,這是正義。

(三) 要尊重自己所屬之社會倫理道德。禮教是互相尊重的,無禮的人是自己羞辱自己,然後為人所恥。所有違反婚姻制約、有婚外情、流連色情場所,或經營黃色勾當,印製黃色刊物,凡足以自犯或導誘別人破壞社會倫理道德的事,都應遠離及禁制,這是知禮。

(四) 要尊重別人的感受。人的口舌若不加以適當的防範,很可能為劍為鎗一般去傷害別人。例如惡口罵人,會令人難堪及挑起別人怒火。輕浮戲弄或挑剔挖苦,會令人尷尬不安。挑撥離間,會令人家庭失和,朋友反目,致有感情變化之痛苦。誑言妄語,會妨礙公正判斷,誤導是非,令人犯錯及蒙受損失,致有追悔恨怨之內咎。因此不可肆無忌憚的胡言亂語,這是誠信。

(五) 要尊重自己的智慧。人若不幸染上酗酒或吸毒,就會麻醉自己失卻理智,每當迷幻糊塗,神志不清的時候,可能造出平時自己不願意做的事情,甚至逾規矩、破戒律、犯官非、觸法紀的罪行,所以必須遠離酒精及毒品。這是明智。

履行這五種制約,最多祇能做到諸惡莫作不討人厭的人,若要做一個令人敬愛的善人,還須培養四種吸引力﹕

  1. 心理上要懷著真摯助人的愛心,願將自己擁有的能力去幫助需要的人。當行財物布施的時候,要懷著同情心去惠施給那些貧苦無助者,要懷著恭敬心去供養那些求道而不蓄世財,薄衣淡食者。而不是將自己辛勤的積蓄奉獻給那些識享受的貪婪者。當行說法布施的時候,面對求法者,有疑難者,應用真直心盡己所能應機解惑,令其明白即可。不須表現自己的才華,廣引經論令人聽得不著邊際,難於解了。當行體力布施的時候,為弱者、老者、病者及不牟利慈善機構義務工作,應用誠懇心提供切寔的助力而不是為討好他人,或有所求地去效勞。

  2. 言語上應說有建設性的誠寔話,表達自己內心的真正心態。當與人談話的時候,要看當時環境,對方的身份,對方的情緒、對方的程度而說些得體及令人滿意的話。登座演講時要嚴肅地說有教育性的話,大眾同樂時要輕鬆地說有歡娛性的話。對長輩說話要謙恭有禮、對晚輩說話要愛護關懷。對成功得意者要讚有福又勸惜福培福,對挫敗失意者要說因緣又勸再接再勵。對有學識修養的人要虔誠請教,對初機後學要多方指導,語重心長。總言之要從多方面表達出內心的善意和愛心。

  3. 行為上要做到自利利他的寔際行。人要想利益他人,首先要充寔自己,無論在知識上品德上都要有相當修養,以德莊嚴來提升自己的價值,才可以有服人的條件,否則稍遭挫折便即倒退,那時自利利他兩俱不成。充寔自己之法主要是多聞佛教教理,堅固信仰,依解而行,修心習定,懷平等心洞明世間出世間之情和理。所以六度菩薩行,有持戒、忍辱、禪定、智慧,才可以行布施而精進不懈,自他同得益。

  4. 社交上要令人際關係和諧合作。與人相處要心存相聚則歡喜的心理,拼除自私孤僻,是意和同悅;有工作則一齊擔當,分工合作,是身和同住;不要肆意批評別人之短,多讚別人之長,是口和無諍;放下主觀偏執,多尊重別人意見,是見和同解;有功不居為己有,是行和同均;遵守共同訂立規則,是戒和同修。佛教的六和合法是教人處眾無礙。

若能栽培這四種吸引力,在心理上、言語上、行為上、社交上都對人友愛,一定能好像磁石攝鐵一般吸引別人對你喜愛,樂於親近你,也歡喜和你合作共事,這是做一個善人的標準。

既能不作惡,又能行善,再進一步自修清淨心,即成為一個真正的學佛菩薩。